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和青海省发展改革委、西北能源监管局、青海省能源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青发改价格规〔2026〕365号)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能源局梳理确定了我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项目清单,明确了纳入项目的容量补偿机制应保障装机容量及容量补偿机制应保障可靠容量等关键参数。现对我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项目范围、装机规模及满功率放电时长有疑问,请联系省能源局;如对各项目其他机制已保障容量、容量补偿机制应保障装机容量、容量补偿机制应保障可靠容量数据有疑问,请联系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省能源局:杨老师 0971-7850726
省发展改革委:王老师 0971-630574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来源:青海省能源局